
这个论题很不人道。很多人会问,那难道我该去自杀吗,又或者,那难道我死了王小波就能活过来吗。我只能说,大家误会了,我肯定不能劝大家去自杀,虽然很多人活的是挺废物的,不过生存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,为了维护社会安定,大家当然应该遵纪守法的好死不如赖活着就好像墨老师;另外,自然规律也决定了生命不能交换,所有疯狂的粉丝焚身以火也换不回一个猫王,同理,将所有无趣的家伙人道毁灭,小波大叔也不会醒来……不过,就算真的醒过来,想必他也宁愿重新死去。九年前,诗人的低语一夜之间被世界听去,生吞活剥,清蒸红烧,煎炸炖煮,百般蹂躏供各色人等各取所需,而死亡让诗人无法抗议,任由这场缺席的褒贬盛宴绵亘数年,逐渐氧化变质,百味杂陈以至难以下箸——最让一个但求有趣的人感到无趣的事情莫过于此:纵使崇辱不惊,但有如此分量的崇辱加身,也很难像以前一样特立独行了吧——这才叫做真正的不人道。
没弄错的话,王小波自己并未要求过不朽。他写了些特立独行的东西,真诚,尖锐,而不带野心,然后,始料未及的,死了,然后更始料未及的,红了。他没有猜到这种结局,也肯定未曾希望过这种结局。
李银河祝福他不朽,那是人家夫妻情深,门下走狗封他为神,那是正常的粉丝行为,若干路人烧香献花,那是赶时髦瞎起哄,而王小波究竟朽与不朽,又到底动了谁的奶酪呢,这是一个没有讨论价值的问题,时间会证明一切,届时所有的酸葡萄,吃饱了撑着,和不懂装懂,都会原形毕露,而真正无价的瑰宝,将一如既往的绽放光芒。
狗血洒的有点过了......其实,在这个看似明媚实际风雨欲来的春日里,我是很想保持客观的,以便让自己看起来很有深度,很莫测。无奈功力不够,良知未泯,还是暴露了自己门下走狗的真面目。不过,与其站在逝者肩头高深莫测,不如还是老老实实真挚悼念的好,人云亦云也无所谓。无论如何,三个时代和精神家园已成为绝唱,即使某些人认为“他在思想上并没有多大的创见,只是用这样一种引人入胜的笔调,告诉我们许多常识,告诉我们什么是智慧、什么是有趣。”毕竟,已经没有人再能如此真挚感人的有趣了,这实在是一件很值得伤心的事。
然而,在这样美丽的日子里,我还是愿意让自己相信希望的,相信追求智慧的路还会有人走着,而自己有一天也可以象小波大叔那样有趣和飞扬;相信翅膀始终都藏在背上,春暖花开的那一天,它就会苏醒,势不可挡的伸展开来,带着我飞向远方。在此之前,我也一定要在追求智慧的路上走下去,即使为之痛苦和困扰,也会因为照耀着理想的光环,而能够骄傲的俯视蒙昧盲目的众生。正如五年祭中,最中肯的那句话——"不如总在途中,于是常有希望。"
谨献给让整个时代为之笑过、哭过、思考过的王小波。